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3-28 作者:
1.农商行与某陶瓷公司本金人民币600万元金融借款纠纷执行一案【(2018)粤0604执861号】——指定执行,破除障碍。
2.东莞银行与某建材公司本金人民币420万元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执行一案【(2018)粤0604执9169号】——巧用保函,优先退款。
3.农商行与某石油公司本金人民币6993万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18)粤0604执9719号】——另案推进,快速回款。
4.广发行与某贸易公司本金人民币1973万元金融借款纠纷执行一案【(2018)粤0606执恢1146号】——刑事自诉,遏制异议。
5.农商行与某投资公司、某环保公司本金人民币1亿多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二案【(2016)粤0607执1989、1720号】——执行破产,双管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