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3-28 作者:
1.刘某涉嫌贩卖毒品案【(2017)粤01刑初283号】——刘某被指控贩卖**1.06千克,一审取得无罪判决。
2.曾某某涉嫌受贿案--取得不起诉决定。
3.温某涉嫌职务侵占4000余万元案--取得不起诉决定。
4.梁某某涉嫌诈骗案--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5.李某某涉嫌非法拘禁案【2017)粤0106刑初2114号】--不批准逮捕,取得缓刑判决。
6.徐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2017)粤0113刑初2019号】--不批准逮捕,取得缓刑判决。
7.古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7余万元案【(2016)鄂0281刑初184号】--法定刑以下量刑,取得缓刑判决。
8.陈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成功取得不批准逮捕决定。
9.曾某某涉嫌挪用资金4000余万元案--取得不批准逮捕决定。
10.梁某某涉嫌6.5亿元贷款诈骗案【2016)粤01刑终300号】--成功促使公诉机关将案件定性变更为骗取贷款罪,取得罪轻判决。
11.高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4)穗中法刑一终字第166号】--成功促使公诉机关将案件定性变更为开设赌场罪,取得罪轻判决。
12.刘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2015)番刑初重字第7号】--代理重审,改判。减少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