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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成为广东省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 发布时间:2019-03-28  作者:

 2019年3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公告。我所以广东省第三名的成绩成为广东省一级管理人,我所广州所成为广州市三级管理人。


 2018年10月27日,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编制考试在全省21市同时开考,是全国首次以省为单位统一进行的大规模的管理人名册编制考试,全省共有464家中介机构、3100余人参加考试。


 我所指派12名律师参加考试,取得笔试成绩74.54分。另行的能力、规模、经验等评审成绩88.22分。最终以总成绩80.01分(全省第三名),成为省一级管理人。


 广州所指派4名律师参加考试,取得笔试成绩72.75分。经评审,最终以总成绩64.93分,成为广州市三级管理人(第二名)。


 我所自2005年起承办破产案件,15年来成绩斐然。承办的佛山市首宗破产企业重整成功案、首宗房地产企业重整成功案、广东省首宗“执转破”重整成功案等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典型案例,被中央电视台等各大新闻媒体多次报道。

 我所此次成为省一级管理人,是对我所破产法律业务专业水平和能力的肯定。我所将继续努力,在大湾区时代,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一级管理人的作用,为探索破产法律业务实践、促进破产法律理论研究、推动破产法律制度完善、推进经济结构转型调整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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