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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申诉获省高院支持 发布时间:2025-05-30  作者:

        2025年5月29日,天地正广州律师所代理佛山某公司执行监督一案【(2024)粤执监174号】,申诉请求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
       2023年7月4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佛山某公司破产清算,指定管理人。
        7月11日,执行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扣划该司银行存款20余万;7月20日将款项分配给申请执行人。管理人向该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执行回转。12月13日,其裁定驳回管理人异议请求。管理人不服,向某中院提出执行复议,要求撤销异议裁定、执行回转。2024年5月23日,其裁定驳回管理人复议请求。
       后管理人委托天地正广州律师所代理本案。天地正广州律师所申请执行监督,认为受理破产后执行程序的中止不以执行法院收到破产受理通知为前提,执行法院于破产受理后扣划并分配款项的行为错误,应执行回转。
       2025年5月29日,广东省高院裁定撤销执行异议、复议裁定,要求执行法院将已分配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予以执行回转。
本案申诉成功,体现了天地正广州律师所的专业高效,依法维护了佛山某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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