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某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获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0-08-24 作者:
2020年8月21日,中山市公安局对我所代理的莫某、朱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两人均于当天被释放。
2020年7月24日,中山市公安局以两人涉嫌诈骗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羁押于中山市看守所。
(中山市看守所)
2020年7月27日,家属委托我所代理本案。我所依法指派关心律师、陈紫莲律师担任莫某的辩护人,指派叶淑铭律师、张杰强律师担任朱某的辩护人。接案后,我所四名律师多次出差中山会见了解案情,解释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刑事办案流程并适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引导其依法配合侦查。
在充分了解本案案情后,我所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构成诈骗犯罪,遂分别于2020年8月3日及8月14日向中山市公安局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建议中山市公安局对莫某、朱某两人取保候审。
2020年8月21日,中山市公安局经研究后决定采纳我所律师的法律意见,对两人予以取保候审。
(两取保候审申请书)
我所律师细致的案情分析、专业的法律意见,为本案的成功辩护奠定了基础。“受君之托,忠君之事”,我所丰富的刑事精准化辩护经验,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