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中的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一) 发布时间:2018-06-22 作者:
来源/破产与重组研究中心
主要工作流程
阶段一: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至接管前的工作
序号 | 工作事项 | 备注 |
一 | 了解案件情况 |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8-3、F11 |
二 | 组建工作团队 |
|
三 | 消极任职资格的审查和报告 |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制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释[2007]8号F23、F24、F25、F26 |
四 | 制定破产管理人的工作计划 |
|
五 | 制定管理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
|
六 | 刻制破产管理人印章 | 法条链接: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F22-F2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制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释[2007]8号 F29 |
七 | 开立破产管理人账户 |
|
八 | 确定破产管理人办公地点 |
|
九 | 配合人民法院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14、F19、F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八条的请示与答复》([2003]民二他字第52号) |
相关材料:
这个过程中涉及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破产管理人内部管理方案》、《破产程序安保维护制度》、《破产程序人事管理制度》、《破产程序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破产程序日常经营管理制度》、《破产管理人印章管理和使用办法》、《破产管理人印章印模留存件》、《破产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等材料。
阶段二:接管至调查审查前的工作
序号 | 工作事项 | 备注 |
一 | 接收债务人的财产和债务(财产接收内容有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会计审计评估资料、文书资料等。) |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15、F30、F126、F127-2、F131 |
二 | 交接后的应急管理(包括对财产的安保、维护和管理,对易贬损的财产及时变现、对相关权利及时主张) |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69、《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F2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44号)F31-F3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F3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F7-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F139-F14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F215 |
三 | 制定财产管理方案并管理财产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61、F25 |
四 | 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须由人民法院决定或许可。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15、F28-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法释[[2007]9号)F14 |
五 |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和开支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25 |
六 | 合同的清理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18、F26、F42、F53 |
七 | 决定、报批、管理债务人的营业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25、F26、F61 |
相关材料:
这个过程中涉及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财产交接清单》、《破产程序财产管理方案》、《继续履行合同通知书》、《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书》等材料。
阶段三:调查审查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的工作
序号 | 工作事项 | 备注 |
一 | 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F71 |
二 | 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41、F42、F43 |
三 | 主张权利,维护债务人财产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16、F17、F21、F26、F31-34、F35、F36、F37、F69 |
四 | 审查决定一般取回权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38 |
五 | 审查决定出卖人取回权及支付全部价款并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39 |
六 | 代表债务人参加未决诉讼或仲裁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20、F25 |
七 | 债务人出现法定情况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43-4、F108 |
八 | 接受、审查申报债权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44-F56、F57、F58-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F55、F58、F61、F6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F191、F219、F236 |
九 | 调查列出清单公示职工债权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48、F56-2;《工伤保险条例》F29、F34、F35、F60;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四条;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条;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第六条;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二条、第三条;各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F14;《工伤保险条例》F37-F39;《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F2、F3、F5、F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F24、F26-F2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F23、F24、F46-F48、F97-3 |
十 | 调查并与社保机构共同核定债务人欠缴的社保费用 |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F11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三条、第四条;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六条;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二条、第三条;当地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失业保险条例》F6;各地有关失业保险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F8、F10;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条;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以及各地有关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规定 |
十一 | 调查并与税务机关、地方财务部门、海关共同核定债务人欠缴税款 |
|
这个过程中涉及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状况调查报告》、《清偿债务通知书》、《交付财产通知书》、《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登记册》、《债权审查原则》、《申报债权审查意见》、《债权表》等材料。